全国建材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13-2014年度科研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9-05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职业院校、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提出的战略任务和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适应建材行业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需要,推动行业科技进步和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根据全国建材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工作会议的要求,组织开展2013-2014年课题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课题的申报、评审、立项要紧紧围绕主题,以理论研究为支撑、以实践及应用研究为重点,理论性研究应在实践的基础上总结,进行理论层面上的提升,力求具有前瞻性和原创性;应用性研究要突出针对性和实效性,能够准确描述内容,有效解决面临的问题。

二、申报事项

1.本次立项分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类,立项课题均为自筹经费课题。

申报人自拟题目,项目选题范围需围绕建材行业发展或建材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要求,优先考虑校企合作申报的在职业教育发展、教学改革、集团化办学、行业发展、绿色建材、人才队伍建设等研究方面具有较强代表性和示范性,并具有实践应用和推广价值的项目。

重点项目建议范畴:

(1)建材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模式探索

(2)建材职业教育国际化发展研究

(3)政产学研合作人才培养模式的探索

(4)建材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研究

(5)我国水泥(或玻璃、陶瓷、混凝土等材料)行业现状及其对职业教育的影响研究

(6)我国建材企业人力资源分析与研究

(7)建材行业职业教育层次衔接人才培养方案研究

(8)中职教育教学规范研究(水泥、玻璃、陶瓷、混凝土、复合材料等方向)

(9)高职本科教学规范研究。

2.重点项目主持人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一般项目主持人应最低具有中级职称。每个申报人限申报一个项目。

3.项目研究时间为1-2年,即结题时间不得晚于2015年10月30日。

4.本年度立项课题的最终成果主件应为研究报告、1篇以上论文(或专著),公开发表论文应标明“全国建材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科研计划项目”,其他成果可作为课题附件支撑。

5.申报的同一课题已在其他科研规划部门立项的,或者属于其他科研规划部门立项课题的子课题的项目,不能申报。

三、立项评审及其他要求

1.行指委根据申报情况,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通过立项的课题,将向各单位发出立项通知,立项评审结果将在10月30前发布。

2.提交材料:纸质项目申请表(一式三份)、电子文档、专家评审费200元/项,各单位于10月30日前将相关材料统一报送,逾期不再受理。评审费汇款账户:2308413109026422411 工商银行四川省绵阳市游仙支行 ;账户单位名称:绵阳职业技术学院。

3、项目申报书请下载:申报书

联系电话:0816-2201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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