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kok关于申报2012年度绵阳市专利资助专项资金的通知
各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
《绵阳市专利资助与奖励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于10月18 日经市政府第 16 次常务会讨论通过,已正式实施。为了充分发挥专利资助资金对自主创新的引导激励作用,进一步做好全市专利资助工作,现就办理2012年度专利资助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一)专利申请的第一申请人地址在本市辖区内的单位或个人在2012年9月1日至2012年12月15日申请的国内发明专利和国内外授权专利。
(二)本市辖区内的专利代理机构和代理分支机构代理本市辖区内在2012年9月1日至2012年12月15日授权的发明专利。
二、申报材料
(一) 专利资助申请相关材料:
1、发明专利申请资助申请材料
(1)绵阳市发明专利申请资助申请表(表1);
(2)发明专利受理通知书复印件;
(3)发明专利申请请求书第一页原件及其复印件。
2、中国及港澳台地区授权专利资助申请材料
(1)绵阳市授权专利资助申请表(表2);
(2)专利受理通知书复印件;
(3)专利申请请求书第一页原件及其复印件;
(4)专利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
3、国内发明专利年费资助申请材料
(1)绵阳市国内发明专利年费资助申请表(表3);
(2)国内发明专利申请请求书第一页原件及其复印件;
(3)国内发明专利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
(4)专利权人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缴纳年费的收据原件及其复印件。
4、涉外授权专利资助申请材料
(1)绵阳市涉外授权专利资助申请表(表4);
(2)专利申请请求书和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复印件;
(3)专利证书和专利授权公告文件复印件;
(4)国外专利申请费用结算账单、发票复印件。
5、专利代理资助申请材料
(1)绵阳市专利代理资助申请表(表5);
(2)专利代理机构注册证或分支机构批文复印件;
(3)绵阳市专利代理资助项目表(表6);
(4)申请资助的授权发明专利证书第一、第二页复印件。
(二)相关权利人证明材料复印件:申请职务发明资助的单位提供企业营业执照;事业法人登记证;社团登记证;经办人提供身份证及复印件;申请非职务发明资助的本市居民,提供身份证及户口簿,在绵创业投资的非本市居民提供身份证和居住证。
(三)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工商注册变更、专利注录事项变更等相关材料。
每一专利资助申请人其申请项目超过一项以上,请填写申请项目汇总表(表7),并提供纸件和电子件。
以上申请材料为复印件的,需出示相应原件;申请材料为外文的,需提供翻译公司出具的中文译本。提供的申请材料一式一份,应按顺序装订,统一使用A4纸张。
三、时间要求
申报专利资助的单位和个人请于2012年12 月15 日前到市知识产权局申报,过期不受理。
市知识产权局联系人:周晓朴
地 址:临园路东段76号 科技大楼10楼
联系电话:2331661
附资助表:绵阳市发明专利申请资助申请表 绵阳市知识产权局 二0一二年十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