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知发〔2012〕30号
绵阳市知识产权局
关于申报绵阳市专利实施资助项目的
通 知
各县(市、区)知识产权局;各园区知识产权局;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加快推动专利实施与产业化,根据《绵阳市专利资助与奖励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绵财教〔2012〕141号)和《绵阳市专利实施资助与奖励实施细则》(绵科发〔2012〕45号)规定,现开展绵阳市专利实施资助项目申报和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各县(市、区)知识产权局、各园区知识产权局,有关企事业单位高度重视,抓紧时间,迅速组织做好绵阳市专利实施资助项目申报工作。
二、申请项目应满足的基本条件
(一)符合国省和我市知识产权战略要求。
(二)符合国省和我市产业政策,并已开发成功,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
(三)项目承担单位具有开发、实施专利项目的基础和能力,注重自主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四)拥有有效的专利或专利申请。
三、申报单位认真填写《绵阳市专利实施资助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附件2),保证项目及相关资料真实性和完整性,并按隶属关系报县市区科技局、知识产权局或市级主管部门审查推荐。
四、项目推荐单位要认真审核《绵阳市专利实施资助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并签署推荐意见,填写《绵阳市专利实施资助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于2012年12月25日前报绵阳市知识产权局法律事务科。
地址:绵阳市临园路东段76号科技大楼10楼,邮编621000
联系人:绵阳市知识产权局法律事务科 那顺贵 李华伟
电话:0816—2339714,2317116
传真:0816—2317116
邮箱地址:zsnsg@my.gov.cn
附件:
1、绵阳市专利实施资助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224098.doc
2、绵阳市专利实施资助专项资金项目汇总表224099.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