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验收通过!

发布时间:2013-03-15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公布“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 包头职业技术学院、绵阳职业技术学院验收结果的通知

教职成函〔2013〕4号

发布时间:2013年3月14日 访问量:488

内蒙古自治区、四川省教育厅、财政厅:

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 加快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意见》和《关于开展“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部分立项建设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2012年12月,教育部组织专家组对包头职业技术学院、绵阳职业技术学院进行了项目建设验收评议。

专家组根据两地上报的验收申请材料,对照建设任务书,对项目学校建设工作进行了评议。评议重点包括:项目学校在教产结合体制机制创新、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专业教学方案修订、课程开发、实训条件改善和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的建设情况,地方政府和院校举办方所承诺政策措施的兑现情况,建设项目预算执行情况,示范建设成果辐射效果与社会认可度等。

综合考虑各地先期验收情况和专家评议意见,经研究,同意包头职业技术学院、绵阳职业技术学院通过项目验收(项目验收结论详见附件1,专家评议意见详见附件2)。

项目学校要按照教育规划纲要要求,继续深化校企合作、工学结合、顶岗实习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完善产学合作运行机制,强化职业道德教育,突出职业能力培养,凝练办学特色,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水平,不断提升服务国家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继续发挥示范辐射作用,保证5年内持续更新学校示范建设网站与成果展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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