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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职业技术学院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章程》已于2024年6月5日经校社科联第三届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绵阳职业技术学院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章程(修订)》
绵阳职业技术学院社科联
2024年6月6日
附件
绵阳职业技术学院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章程
(2024年6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绵阳职业技术学院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简称“绵阳职业技术学院社科联”)是绵阳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和行政领导下的社会科学学术性群众社会团体,是联系全校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学院开展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工作的重要力量,是四川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的团体会员并接受其指导。
第二条 本会宗旨: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全面领导,坚决维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方针,团结和组织全校社会科学工作者,开展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和科技知识普及活动,为学院哲学社会科学的繁荣发展、为四川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城建设提供思想保障和智力支持。
第二章 主 要 任 务
第三条 组织学校哲学社会工作者学习、研究、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和巩固马克思主义在社会科学领域的指导地位。
第四条 发挥党政领导与社科学术界的桥梁纽带作用,积极反映社会科学工作者的建议与诉求,维护各社会学科学术团体和社会科学工作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学术团体之间、学科之间、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之间的联系与协作。
第五条 依照有关规定,统筹做好新型智库等学校各类社科研究机构、科普基地的建设、管理和指导。整合校内外研究资源和社科力量,搭建各类社科活动平台和载体。
第六条 组织各团体会员和广大社会科学工作者,积极开展社科研究、学术交流、学科建设、学术评价、社科普及、智库服务、社团管理和人才培养等工作,为学校发展创造良好的人文环境。
第七条 充分发挥科研优势,积极参与重点社会科学课题的攻关,努力争取各级各类科研课题,不断提高社会科学研究水平,促进哲学社会科学成果的转化、推广与应用,为学校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决策咨询服务。
第八条 做好社会科学理论刊物、著作和学术文献资料的整理、编辑工作,组织和推动哲学社会科学信息和成果的收集、整理、发布和宣传工作。
第九条 认真完成四川省、绵阳市社科联和学校党政领导交给的各项任务。
第三章 会 员
第十条 本会实行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制。校内从事人文社科教学和研究工作的二级学院、各社会科学类社团、研究机构或个人,承认并遵守本会章程,自愿申请入会,经填写《绵阳职业技术学院社科联会员登记表》,经批准,即可成为本会会员。
第十一条 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一)会员的权利
1.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种学术活动,优先取得本会印发的有关资料;
2.享有本会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请求本会保护自身合法、正当的权益;
4.对本会的工作进行监督;
5.可通过本会申请各级各类课题立项,参与成果评奖及各类评优评先活动;
6.按照本会宗旨举办的活动,可获得本会的必要支持和资助;
7.有申请退出本会的自由。
(二)会员的义务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和决定;
2.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有关活动,提供学术信息和资料;
3.接受并完成本会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4.定期向本会报告工作,反映意见、要求和建议;
5.择优推荐优秀科研成果、优秀社会科学专业人才和先进工作者;
6.退出本会前,应该提出书面申请,按照有关规定办理退会手续。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学院社科联代表大会是本会最高权力机构,代表大会的代表由校内有关单位及各团体会员按照名额分配推选产生,部分代表由本会常务理事会与有关会员团体协商推选产生。代表大会每5年召开一次,经理事会决定可提前或延期召开。代表大会主要职责:
1.听取和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
2.审议、修改和通过本会章程;
3.讨论和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4.选举产生新一届理事会;
5.讨论和通过其他应由代表大会决定的事项。
第十一条 社科联理事会是社科联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执行机构。理事会每年召开一次,必要时可临时召开。理事每届任期5年,可连选连任。社科联理事会设顾问若干名,主席一名,副主席若干名,秘书长1-2名和常务理事、理事若干名,组成本会的理事会由社科联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主席、副主席、秘书长由理事会会议选举产生。本会的日常工作由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组织本会工作人员处理。常务理事、理事在任期内,由于工作调动或其他原因不能继续履行职责者,经理事会批准,允许通过适当的民主程序予以变更。
第十二条 理事会可聘任若干专家学者担任学术委员或学术顾问,组成学术委员员会,学术委员会负责本会的学术指导和成果评审工作。
第十三条 绵阳职业技术学院社科联办公室挂靠绵阳职业技术学院科技处。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经费来源:上级社科联拨款、学院行政拨款、会费、举办各种社科活动的收入、团体和个人捐赠。经费收入、预算、决算均按国家、学院财务制度和上级社科联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本章程经学院社科联第三届第一次代表大会通过后实行。本章程解释权属本会理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