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社科联关于做好绵阳市第十七次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评奖申报及初评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3-31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系部:

  根据《绵阳市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评奖办法》(绵府发[2001]71号)、《中共绵阳市委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实施意见》(绵委发〔2019〕2号)等文件精神,绵阳市将开展第十七次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评奖工作。现将评奖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参评成果范围

  1.凡我市行政区域内的作者在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内已出版、发表或结项的下列各类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均可申报参评:(1)公开出版或经新闻出版部门批准出版的学术专著、编著、译著、古籍整理、工具书、社会科学普及读物、个人论文集、多人论文集中的单篇署名论文。(2)公开发行的报刊或经新闻出版部门批准的市级以上内部报刊发表的论文、调研报告、对策研究等。(3)未曾公开发表但被市级及其以上党政机关采用、推广的调研报告、对策研究报告(须出具证明)。(4)已结项的国家、省、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

  2.申报参评的研究成果,一般应当在规定年限之内出版或发表。若在规定年限之前1—2届未曾获奖又确有重大社会经济价值或理论创新价值,也可申报参评,但须出具市、厅级及其以上党政机关采用证明,并由市评奖委员会办公室组织鉴定确认其资格。

  3.与市外人员合作的成果,必须是我市作者任主编、副主编,并由我市作者完成二分之一以上篇幅的研究成果,征得合作者同意并出具书面材料可以参评。市外作者以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为主要研究内容,并有较高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的成果,可以申报参评。

  4.交叉学科、新兴学科、边缘学科的研究成果,其内容偏重于社会科学的,可参评。多卷本的研究成果,须是各卷出齐后参评。资料汇编或课题汇编,只能以单篇文章申报参评。系列丛书以单本独立申报参评。列为国家、部委和省、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的项目,其阶段性成果不参评,须以最终成果参评。

  5.凡属以下情况之一的成果,不属申报参评范围:教材;文学作品;新闻报道;领导讲话;工作总结;辑集的人物传略;一般的大事记、回忆录及单纯剪辑的资料书;著作权有争议、尚未妥善解决的成果;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规定,属国家秘密的研究成果;已获国家、省部、市厅级科技进步奖或教学成果奖的研究成果;已获市厅级及以上奖励的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或“五个一工程”研究成果。

  二、注意事项:

  1、截止日期及联系人:2020年5月20日,联系人:曾红梅,2202235。

  2、所有成果均以系部为单位集中申报,科技处不接受个人申报。

  3、未尽事宜请下载附件查阅。

科技处

2020年3月30日


关闭 打印责任编辑:曾红梅